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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2-10-12 09:39:44  文字:【】【】【

 

各单位:

关于申报201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我校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各单位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并将其贯彻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从严控制支出。

2.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预算编制中将首先确保运行支出,然后根据学校财力情况,有效地安排发展支出。

3.刚性执行,严格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杜绝随意性支出,是预算管理的根本要求。在坚持预算编制科学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二、基本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管理的认识。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是保障各单位履行职能,促进我校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上报的预算,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进行各项测算,其测算应有充分的依据或文件规定,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统筹兼顾,不放大支付需求。

2.各单位根据2012年预算安排项目和金额,考虑历年经费使用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2013年工作计划,合理申报2013年专项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2012年预算安排金额,如需超过,必须提供详细论证材料。专项经费申报既要主题明确,又要按附表二进行明细申报。    

3.机关各单位运行经费中的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和系部教学运行经费由办公室和计财处根据相关标准核定,不需要各单位在申报表中申报。

    4.学校在职人员工资、在职人员校内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归口人事处统一申报,并提供详细的测算资料。

5.本专科生助学金、奖学金、困难补助费等由学工部归口统一申报。

6.全校设备及家具购置(含在学科建设项目和课题经费中列支的设备及家具)由资产处汇总申报。职能部门设备及家具购置经后勤处审核,教学系部设备及家具购置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资产处,资产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归口统一申报。

7.学校自筹维修项目由后勤处申报。其中5万元以上的新增维修工程项目必须经审计处审核并会签后报计划财务处。

8.各单位预算依据必须明晰、充分,计算关系严谨、详尽,不能只报总数而缺乏具体的计算内容与计算标准。各单位申报多个专项项目时,必须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列明执行顺序、详细充分的申报事由、经费计算依据和内容清单。未列出执行顺序、缺乏充分详细的申报理由和计算依据的,将不被列入预算审核范围。

9.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做到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相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报工作,凡因部门工作疏忽未列入部门预算的,学校原则上不予以补报。

10.预算申报的提交:

①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提交,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②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除向上述有关职能部门提交外,还须向计划财务处提交。

三、申报时间与表格下载

1.提交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在20121016前提交;各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在20121019前提交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严钦菊;联系电话:6381273

2.申报表格可在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表一副处以上人员统计表由组织部填报;

表二部门专项经费申报表由相关部门填报;

表三教职工人数汇总表和表四人员经费支出表由人事处填报;

表五学生人数汇总表由教务处填报;

表六党员人数统计表由党校填报;

表七设备及家具购置预算表由相关部门填报;

表八基建维修表、表九基建投资表和表十基建投资配套设备及家具投资表由后勤处填报。

 

 

 

 

                                    计划财务处

                               0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