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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
2019年度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公示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04-24 11:09:03  文字:【】【】【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批准收费机关及文号(备注)

1

学费

每人/

文科14000

理工科16000

语言生11000

《关于调整自费来华留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教外来[1998]7号)

2

公寓住宿费

每人/

30002人间)

10/天)

3

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考试费

每人/

400-800

备注:

(一)学校每年秋季学期招收来华留学生,每年4月份启动招生程序,所有新生统一9月初报到入学;

(二)所有费用均用人民币支付;所有费用的缴纳需在每学期开学前或开学一周内完成;学费支付后,原则上不予退还。

国际教育学院

2019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