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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学院经费审批流程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1-14 09:17:58  文字:【】【】【

湖南科技学院财务报账审批流程表

经费类别

单笔支出金额

审批签字流程

备注

教学学院

运行经费

不限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教学学院院长或书记


学院其他经费

1万元以内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教学学院院长


1万元(含1万元)-3万元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教学学院院长→分管教学校领导→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3万元(含3万元)-10万元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教学学院院长→分管教学校领导→计划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校领导


10万元及以上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教学学院院长→分管教学校领导→计划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


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学生活动费、业务交流费、系部经费、党建经费、学生实习见习经费、就业工作经费、实验耗材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竞赛经费、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师资培训费、体育维持费。


说明:1、教学学院的学生活动、党建、就业、福利经费由教学学院书记审批,其他

经费由教学学院院长审批。

    2、购买实物的事项报账需验收人签字,其他需证明人签字。


    3、列支人员经费,不论经费来源,均需人事处审批。


    4、租车发票应随同其他相关票据以差旅费形式报账,不能单独报销。


    5、公务接待费,单笔支出在0.1万元及以上的,除按相关流程审批外,还需校长审批。

    6、外文票据需先经国际交流处审核才能报账。


    7、机打发票内容不能涂改。


    8、报账一律使用农行公务卡进行结算。


    9、经费审批一律“一事一批”,对同一业务不得化整为零,分割处理。


    10、研究基地、科学普及基地、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各类研究所

经费不得用于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以及平台人员绩效与科研奖励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