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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教辅部门经费报账审批流程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9-11-14 09:28:04  文字:【】【】【

湖南科技学院财务报账审批流程表

经费类别

单笔支出金额

审批签字流程

备注

行政、教辅部门

运行经费

不限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


部门其他经费

1万元以内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


1万元(含1万元)-3万元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校领导→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3万元(含3万元)-10万元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校领导→计划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校领导


10万元及以上

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校领导→计划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校领导→校长


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党建经费、教学用品资料、业务交流费、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师资培训费。其他经费中不含基建处的基建项目经费;零星维修项目1万元及以上的还需审计处处长审批。


说明

    1、购买实物的事项报账需验收人签字,其他需证明人签字。


    2、列支人员经费,不论经费来源,均需人事处审批。


    3、租车发票应随同其他相关票据以差旅费形式报账,不能单独报销。


    4、公务接待费,单笔支出在0.1万元及以上的,除按相关流程审批外,还需校长审批。

    5、外文票据需先经国际交流处审核才能报账。


    6、机打发票内容不能涂改。


    7、报账一律使用农行公务卡进行结算。


    8、经费审批一律“一事一批”,对同一业务不得化整为零,分割处理。


    9、研究基地、科学普及基地、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各类研究

所经费不得用于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以及平台人员绩效与科研奖励支出。